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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经济管理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及制度
2016-09-02 11:41  

农林经济管理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及制度

 

为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指导功能,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指导,保障我院应届毕业生顺利就业,特制订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内容

(一)就业指导 

  1、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双组长,学院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全面指导学生就业工作。

  2、针对毕业生的不同状况制定就业工作计划。

  3、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就业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二)就业教育 

  1、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指导与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从入学开始就进行有关就业指导方面的教育。结合专业特点,配合招就处开展就业形势和政策报告,毕业班每学期两次,非毕业班每学年一次。

  2、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每学年开展一次与就业相关的素质教育活动。

  3、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就业信息、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洽谈会、用人单位招聘活动等服务。

  4、严格管理就业三方协议书,学生人均一套,认真做好学校所持协议书的回收工作。

  5、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毕业生如实填写推荐材料,推荐意见应客观真实并加盖公章。

(三)就业效果 

1、利用一切渠道,联系用人企业,为学生提供定点实习及工作单位。

2、制作毕业生情况统计表,掌握毕业生就业意向,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3、建立毕业生就业率反馈制度和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毕业生就业情况,努力提高初次就业率。

  4、建立毕业生信息库,切实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

二、考评办法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在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各系应将就业工作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并重,并将就业工作纳入目标任务分解和目标任务考评,具体工作由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决定。为了更好的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全员参与"的指导思想,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由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共同完成。

(二)方法步骤 

学院每年对就业进行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分为自评和考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各班按照本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该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上交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察评估,考评采取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逐项考评打分,考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每学年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班主任和参与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可当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于考评结果不合格的班主任和参与就业工作的辅导员给予通报批评。

三、附则 

  1、本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兰州财经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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