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管理>>正文
 

16. 农林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2014-03-27 14:44 nonglinsch 

一、基本规范

1.政治坚定,敬业乐教;

2.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3.精通业务,勇于创新;

4.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5.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6.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二、基本要求

1.遵守劳动纪律,制止课堂教学中迟到早退、中途退堂、擅自调课、随意不上课等现象。

2.维护课堂秩序,禁止在课堂教学时间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3.客观公正、一视同仁,杜绝泄露考题、纵然包庇考试作弊、打人情分等现象。

4.严于律己、举止得体,纠正不尊重学生人格、随意处罚学生、不讲教容仪表、语言粗俗等不良行为。

5.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授课,反对在课堂上出现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正确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树立健康向上、崇尚科学的优秀校风,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学校的影响。

每位教师都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要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必须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上一条:15. 农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自编教材、讲义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
下一条:17. 农林经济管理学院师资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