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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农林经济管理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方案(试行)
2014-03-27 14:57 nonglinsch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十五”教学改革工程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加强和促进我校课程改革与建设,规范全校所有开设课程,从整体上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推动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二、评估原则

1、坚持与2 1世纪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相适应的课程质量标准。

2、从实际出发,既保证评估质量,又能客观反映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课程建设水平。

3、要求明确,简明易行,力求做到全面、科学。

4、边评边建,以评促建。

三、评估范围

校内本科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全部课程,重点评估“两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四、评估指标、计算方法和评估标准

1、本方案设有一级指标3项及权重,二级指标1 8项及权重,总分值为100分。二级指标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赋予的分值为:8 11 0 O分、6 18 0分、4 16 O分、O4 O分。

2、总分和各一级指标分数按加权求和法计算。

3、评估课程标准.

优秀课程标准:总分值≥9 0分,且全部指标不低于c(6 0)

合格课程标准:总分值≥6 0分;

不合格课程标准:总分值<60 分。

五、评估办法

1、课程评估工作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的专业与课程建设指导评估组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共同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与协调工作。

2、课程评估首先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课程评估小组,对本院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分类、分步骤地进行自评,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课程建设指导评估组进行审核,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上报学校通过。

3、本评估指标体系及计算办法是根据大多数课程的共性制定的,各类不同性质的课程可根据本门课的特点;可以对部分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进行调整,但须经课程建设指导评估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4、各二级指标的等级及分值,由本课程评估小组在写出评价论证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先定等级后定量的量化办法确定,再由二级学院审定,最终由课程建设指导评估组确定。

5、凡被评为优秀课程者,授予“兰州财经大学优秀课程”称号,并直接定为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一次性奖励5000元,用于本门课程的建设。

6、不合格课程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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